聯盟規章解讀有誤,意即獅隊不可能簽回3名FA,王鏡銘決定撤銷申請
中職史上最熱鬧的自由球員(FA)市場,劇情走向愈來愈荒誕,聯盟前天晚間向球團告知,19日對規章解讀錯誤,確認不論是否為原球團,各隊最多只能簽下兩名自由球員,同意已提出FA申請的球員,可在今天下午5點前「反悔」,向聯盟撤回申請。
本季原有史上新高的7人申請成為FA,統一獅隊有陳鏞基、傅于剛、王鏡銘填表,也帶出條文爭議,中職規章提到,「該年度行使自由球員權利之選手在8名(含)以下者,則任何球團不得與超過2名以上之行使自由球員權利之選手締造契約。」
聯盟在19日開會後釋疑,認為當初設立規章原意為避免戰力失衡,不讓單一球隊吸收太多FA,因此「任何球團」不限於母隊,但聯盟人員近日重新審視,發現當時的解讀存在問題。
聯盟在前晚告知各隊,規章解讀有誤,也在昨天發出聲明稿,定調「任何球隊」包括母球團,意即獅隊不可能簽回3名FA,王鏡銘決定撤銷申請。
聯盟副秘書長王惠民指出,若「任何球團」不限於母球團,將形成球團簽回自家球員後,還可以網羅他隊球員的狀況,以獅隊來說,若簽回3人,還有簽下兩名FA的空間,而富邦悍將與中信兄弟隊兩人申請FA,最多也可簽到4人,並不符合「避免戰力失衡」原意。
王惠民表示,日前聯盟的解讀錯誤,相關人員已經自請處分,也擔心球員因為錯誤解讀,現在必須承擔無法回到母隊的風險,所以同意給予1天思考時間,是否要撤回FA申請,也已告知各球團,若球員決定撤回,將自動放在非保護名單。
聯盟滾動式修正條文引發熱議,獅隊領隊蘇泰安表示,制度可以更完善、更清楚,讓球員可以明確評估,「第一次遇到,我認為大家可以好好討論如何改善,之前也向聯盟表達,提出討論,讓以後運作更順暢。」
球員工會也發表聲明指出,球團鉅額投資、選手拚搏生涯、工會屢次建議規章修正、戮力推動環境前進,卻遇上「忽視專業、沒有經營策略、執行力粗糙、故步自封」的聯盟玩家家酒,求神拜佛也是枉然。
聯合新聞網